國父遺囑
國事:
余致力國民革命,凡四十年,其目的在求中國之自由平等。
積四十年之經驗,深知欲達到此目的,必須喚起民眾及聯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,共同奮鬥。
現在革命尚未成功,凡我同志,務須依照余所著《建國方略》、《建國大綱》、《三民主義》及《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》,繼續努力,以求貫徹。
最近主張開國民會議及廢除不平等條約,尤須於最短期間,促其實現。是所至囑!
孫文
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
家事:
余因盡瘁國事,不治家產。其所遺之書籍、衣物、住宅等,一切均付吾妻宋慶齡,以為紀念。
余之兒女已長成,能自立,望各自愛,以繼余志。此囑。
孫文
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四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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